1.勞保退休金(老年給付)跟勞工退休金(就是現在正熱門的新舊制之分)不一樣喔

2.關於勞保老年給付:

勞保被保險人只要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,得請領老年給付:
1.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,男性年滿60歲,女性年滿55歲退職者
2.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
3.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
4.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,年滿50歲退職者
5.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 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

被保險人依前規定請領老年給付,給付標準依其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按其退職當月起前3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,發給1個月老年給付,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,超過部份每年1年發給2個月老年給付,但最高以45個月為限,滿半年者以一年計

另外被保險人逾60歲繼續工作者,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,於退職時依前項規定核發老年給付,但合併60歲以前之老年給付者,最高以50個月為限

2.勞工退休金:

勞退新舊制的差別:

一.舊制:適用勞基法之勞工,雇主以員工每月薪資2%~15%比率題繳至中央信託局設置的專戶,工作年資須在同一事業單位才可累積工作年資.請領資格:1.工作年滿15年且年滿55歲或工作年一滿25年,可自請退休.2.若工作年資滿15年且達60歲者,雇主可強迫退休.

二.新制: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,雇主須強制提繳員工每月薪資之6%至勞保局設置的員工專戶內,員工亦可在每月薪資最高6%範圍內自行提繳,請領資格:年滿60歲者,無論退休與否均可請領,未達60歲死亡者,可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取

新舊制哪個好?

選擇舊制較有利者

1.大型企業勞工,國營企業

2.年資已接近自請退休要件者

3.事業單位營運狀況穩定者,雇主有提繳退休金觀念

4.在7月新制實施之前,年資已滿15年者

選擇新制較有利者

1.喜歡經常性換工作者

2.受僱於中小型事業單位者

3.工作年資較淺的勞工

4.年資超過30年以上者(因為舊制基數以45個基數為限,15x2+15=45),所以改選新制還可繼續領多一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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